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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等學校、 國民小學教師教育學程科目及學分審核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5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二10200778866號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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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1年05月21日教育部台(91)師(三)字第91068646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2年06月17日教育部臺教二10200778866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