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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戶外藝廊管理使用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1 月 0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藝視字第1070003869號令 函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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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6年11月05日(86)藝展字第0858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4年03月16日藝展字第0940000764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94年03月31日台社(三)字第0940036522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2年05月24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視字第1020001915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藝視字第1070003869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