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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3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臺學審字第1010239197B號 令
法規體系:
高等教育
立法理由:
0990303立法理由.doc
圖表附件:
1.doc
附件二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doc
附件三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doc
附件四 臨床教學活動及折算率.doc
附件五 教師資格審查名冊(學位審查).doc
附件六 審定教師人數統計表.doc
附件七 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以學位或文憑送審教師資格查核表及專科以上學校辦理以著作(技術報告、作品、體育
附件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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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 86年07月24日教育部台(86)審字第86087434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 91年01月28日教育部台審字第91013634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 99年03月03日教育部台學審字第0990023581C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1年12月24日教育部臺學審字第1010239197B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5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