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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方案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7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訓(三)字第1010159140C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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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7年07月07日臺(87)訓三字第 87073301 號函頒佈
2.中華民國88年01月19日臺(88)訓三字第 88003682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1年9月11日教育部臺訓(三)字第 1010159140C  號
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