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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九十二年度補助大學校院特教中心購買測驗工具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5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9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臺特教字第1010163569C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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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2年05月08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0920068954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9月13日教育部臺特教字第1010163569C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