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099年07月27日教育部台高(三)字第 0990101463C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0年03月30日教育部臺高(三)字第 1000041898C 號令修正,
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未獲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
中心計畫或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大學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
申請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2年05月17日教育部臺教高(三)字第 1020063637C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 點、第 5 點、第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3年10月31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30126277B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