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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8 月 0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00019147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學校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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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099年08月03日教育部臺體(一)字第 0990127138C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08月31日教育部臺體(一)字第 1010157566C  號令修正
  第3點、第6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1年12月06日教育部臺體(一)字第 1010228509B  號令修正
  ;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1年12月06日教育部臺體(一)字第 1010228509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9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3年07月24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30022409
  B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7年08月30日教育部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70030789B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9 點,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
 訓練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0年06月01日教育部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100019147B 號
   令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