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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5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四)字第1122601575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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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0年04月21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1000023594C 號令訂
  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1年05月09日教育部臺中(二)字第 1010072025C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3年01月07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20176465B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4年02月02日臺教師(二)字第 1040002204B 號令修正
  全文11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107年10月09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134497B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11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0年2月18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00008545B 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2年5月8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22601575A 號令
   修正第六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