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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5 月 1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494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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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0年05月16日教育部臺參字第1000075883C號 令訂定
2.中華民國109年04月22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32716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20174494A  號令修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
  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之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