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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學校院外國學生畢業後申請在臺實習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6 月 0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五)字第1020190561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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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六月八日教育部臺文(二)字第 1000092047C  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教育部臺文(二)字第 1010100434C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三日教育部臺文(二)字第 1010213423C  號令修正發布第 1點、第 2點、第 5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3年01月06日教育部臺教文(五)字第1020190561B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