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06月23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 1000098500C 號令訂定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01月23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20002142C 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第1點、第3點、第6點及第8點之附表,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
:大陸地區高等教育學歷甄試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2年05月29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20078568B 號令修正發布
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4年03月27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40029687B 號令修正發布
第3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5年10月7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1050130097B號令修正第八點,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