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訂定發布全文8點
2.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十七日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館秘字第 1000003037 號令修正發布
第4點;並自一百年九月三十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十二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秘字第 10415606141 號令修正全
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四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秘字第 11115610761 號令修正「國
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家庭卡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科工卡實施
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館秘字第 11115615551 號令修正
發布,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