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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1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三)字第1110113033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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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六日教育部臺(92)文(三)字第 0920197672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五日教育部臺文字第 0950069854D 號令修正發布
  第一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十九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00160182C 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起生效(原名稱:海外旅遊學習(遊學)契約應記載及不得
 記載事項)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教育部臺教文(三)字第 1110113033A 號令修正,
   名稱並修正為「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