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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9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648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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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0年09月22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00162704C 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 7條
2.中華民國104年08月1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75698B 號令修正第三點
  ,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648A 號令修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
  資源與協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
  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