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09月26日教育部臺國(四)字第 1000126279C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7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1年12月20日教育部臺國(四)字第1010234987B號令修
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
部補助國民小學充實行政人力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103年01月0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20128290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06942B號令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