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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3 月 0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309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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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84年02月04日臺人字第 004949 號函修正
2.中華民國86年04月23日臺人字第 86044670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89年04月24日臺(八九)人(二)字第 89031844 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96年05月03日臺人(二)字第 0960046905C 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101年03月06日教育部臺人(二)字第 1010020322C 號令修正
 發布第5點、第9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教育部臺人(二)字第1010226686B號 令 修正
  第8點,自102年1月1日生效
7.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20165469A  號令修
  正發布第 8 點,並自102年12月01日生效
8.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教育部臺教師(一)字第 1030168518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0年2月23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00000547B 號令修正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0.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教育部臺教師(三)字第 1122600309A 號令修正第十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