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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5 月 2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26378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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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1010507390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一百零三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
2.中華民國102年11月2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00210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 學生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3.中華民國105年12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26378B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