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1年06月04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098466C 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33條 ,自101年05月30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2年03月13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1020027946C號 令修正發
布第22條、第25條、第33條
3.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30163926B 號令修正
發布第9條、第22條、第25條、第26條;增訂第18條之1至第18條之4、第
21 條之1條文
4.中華民國104年07月22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40094798B 號令修正
發布第 8、24 條條文 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8年12月05日教育部臺教社(一)字第 1080170848B 號令修
正發布部分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