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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54330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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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37290C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9條,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6年10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07577B號修正第四
  條、第十九條
3.中華民國108年06月1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60412B 號令修正
  發布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並自
  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110年08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97600A 號令修正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二條、第四條、第十三條
5.中華民國112年02月27日(補登)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014446A 
  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54330A 號令修正
  「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