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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9 月 1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700931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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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1年09月14日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64063C 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3條,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3年04月1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28847B 號令修正
  發布第2條、第3條、第5條、第6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6年07月05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55891B 號修正第
  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4.中華民國107年11月1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131639B 號令修正
  發布第九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109年06月28日(補登)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64439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6.中華民國113年05月03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700931A 號令修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
  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