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1年11月20日教育部臺語字第1010208460C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3年5月12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030055572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050141188B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11月14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060149803B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090083862B號令
修正發布第3點、第6點、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5年4月2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1152400747A號令
修正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