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廿日教育部臺語字第 1010208460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點, 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3年05月12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 1030055572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 1050141188B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11月14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 1060149803B 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9年08月11日教育部臺教社(四)字第 1090083862B 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六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