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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水域休閒運動推廣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字第1030001063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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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年二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全字第 100000602
  6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0200043582號
  令 修正,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
  金辦理水域休閒運動推廣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3年01月15日教育部臺教授體字第 1030001063B  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