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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辦理漆彈活動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040004646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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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九十體委設字第 010919 
  號函訂定全文 15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3年10月23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30032349B 號修正
  名稱為「辦理漆彈活動應注意事項」(原為漆彈活動輔導管理注意事項)
  ,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4年02月16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40004646B 號令修
  正第2點、第6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