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5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42348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競技運動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一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00012317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10100
 106693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
 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頂級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10200043752號
  令 修正,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
  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一)字第
 1020015959B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 3 點條文及附件一;並自一百零
 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
 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
5.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日教育部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42348B 號令修正
   「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培育運動教練人才作業要點」第五點,並自
   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