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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
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運動代表隊選手醫療照顧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9 月 0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50008486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競技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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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七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215773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200047302號
令 修正,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發展基
金辦理運動代表隊選手醫療照顧作業要點)
3.中華民國105年3月28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50008486B號令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