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800057
33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四月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90007036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2年2月7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200043252號
令 修正第1點、第3點、第8點,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
體育委員會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伙食管理會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104年07月2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40021354B 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