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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運動選手訓練中心受理運動團隊進駐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40017486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競技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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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二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九十體委競字第 001
  963 號函核定                                                  
2.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六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50002301 
  號函修正全文 9  點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八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2
 00044932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04月24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20012301
  2號令修正發布第 1 點、第 3 點、第 4 點,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4年06月17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 1040017486B 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