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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運動團隊參加國際性綜合運動賽會實施賽前國內外移地訓練輔導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12 月 1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5 年 03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50006857B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競技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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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台九十體委競字第 09181
 3 號函核定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0920023
 930 號函修正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102年2月25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200050472號令
  修正,自102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輔導各運動團隊參加綜合性賽會實
  施賽前國內、外移地訓練要點)
4.中華民國105年3月15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050006857B號令停止適用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