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02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青署參字第1062219870B號 令
法規體系: 青年發展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98年2月6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參字第0982360017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9年3月30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參字第0992360156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100年11月28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參字第10023615562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101年1月6日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參字第1002361717號令修正
5.中華民國102年2月5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參字第102226002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6.中華民國102年02月05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參字第1022260024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 
  會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
7.中華民國105年1月12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52260002B號令修正條文第九點,並
 自即日起生效
8.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62200030B號令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06年12月28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62219870B號廢止
  ,並自中華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