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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7 年 02 月 2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2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體署綜(一)字第10200047702號 令
法規體系: 體育/運動產業及企劃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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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日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綜字第 097000357
  5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0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綜(一)字第10200047702號
  令 廢止,自10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