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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因應新型流感停課教師補課及代課鐘點費支應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8 年 12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臺國(二)字第1010232352C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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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教育部台國(二)字第 0980212379C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9  點;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日教育部臺國(二)字第1010232352C號令廢
  止,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因應新型
  流感停課教師補課及代課鐘點費支領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