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四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00007195 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00010175 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20001616號函增訂第
3點附件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九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81800277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名稱修正為「國家教育研究院專書(章)申請、評估與審查
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七日字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第 10918005667 號函
修正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
6.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十月十二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01800948 號函修
正「國家教育研究院專書 (章)申請、評估與審查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教研秘字第 1111800695 號函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21800018 號函修正第三點附件1、附件2、附件3
9.中華民國112年4月18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21800398 號函修正第三點、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