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2年2月22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1020016763C號令
訂定,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3年08月11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30109690B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8點,並自103年08月0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4年08月05日臺教高(五)字第 1040098860B 號令
修正第三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07月21日臺教高(五)字第1060093171B號修正
第三點、第六點、第七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一日
生效
5.中華民國108年05月14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080054090
B 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0年2月8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00009375B 號令
修正「教育部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作業要點」第六點,並自
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高(五)字第 1112204484A 號令
修正第三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