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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藝文中心會場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2 年 03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國圖事字第11001002431號 令
法規體系: 終身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二十日國家圖書館國圖事字第 1020000859B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4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國圖事字第10401002942號令修正條文第1.6.
 7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三日國家圖書館國圖事字第 11001002431 號令修正
   「國家圖書館文教區會場使用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家圖書館藝
   文中心會場使用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