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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直轄市及縣(市)聯絡處軍訓督導遴選及遷調作業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一)字第1020053240C號 令
法規體系: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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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3年10月05日教育部台軍字第0930129862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4年08月01日教育部台軍字第0940081201C號令修正
3.中華民國97年03月07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0970030748C號令修正第3點
4.中華民國97年04月25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0970061462C號令修正第5點
5.中華民國99年05月12日教育部台軍(一)字第0990070131C號令修正
6.中華民國100年01月11日教育部臺軍(一)字第1000001337C號令修正第2點、第4點
7.中華民國102年05月07日教育部臺教學(一)字第 1020053240C  號令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直轄市及縣(市)
  聯絡處軍訓督導遷調及遴選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