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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186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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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十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134540A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五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109712B  號
  令修正部分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49363A  號
  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名稱並
  修正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4.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186A 號令修正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名稱
  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