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 1020135465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4年08月0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40083959B 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業界實習和職場
體驗經費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6年03月20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高字第 1060004104B 號令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
學校學生職場體驗及業界實習經費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7年06月2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70063681B 號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職場參觀與校
外實習及校內併校外實習經費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9年04月29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039232B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三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100158658A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國署高字第 1120004242A 號令修正第六點、第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