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020181352B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4年03月16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040022081B 號令修正
發布全文10點並修正名稱為「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實務課程發展及
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 (原名稱: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師生實務
增能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5年04月20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050021509B 號令修
正全文,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05月04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060037227B 號令修
正,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7年06月29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070089603B 號令修
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實務課程發展及師生實務增能實施要點」
,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實施要點
」,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08年03月25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080031495B 號令修
正發布第五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0年07月26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100090079B 號令修正
「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
為「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113年04月10日教育部臺教技(三)字第 1132300845A 號令修
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即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