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3年07月24日教育部臺教人(二)字第1030104292A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9條;並自103年8月1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6年05月03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060058691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15條;並自106年8月1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9年06月28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090079567B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23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111年01月26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114200083A號令
修正發布第14條
5.中華民國112年05月09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124201148A號令
修正第28條、第19條
6.中華民國114年07月30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144202312A號令
修正第16條、第23條
7.中華民國114年10月29日教育部臺教人(一)字第1144203611A號令
修正第1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