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8 月 0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5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四)字第1112600767A號 令
法規體系: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五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30108184B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點
 ,並自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十一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146461B號令修正全文1點,並
 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1060009829B號令修正,並自即
 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三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41174B號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十五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70127346B 號令修正,並自
 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80155297B 號令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90162231B 號令修正「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
 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並自即日生效
8.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0767A 號令修正「高
 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特殊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
 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