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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8 月 1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63677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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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08月1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83941B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4年05月0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34446B 號令修正
 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105年1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140168B號令修正條文第2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01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001470B號修正第二點、第
 六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8年06月24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63677B 號令修正
 發布第二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