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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9 月 2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166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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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3年09月24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
   096725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103年08月01日生效
2.中華民國105年01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158959B 號令修正條文第
  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5年11月14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
   118433B 號令修正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03月22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020828B 號令修正
  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06年09月29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060104510B 號修正第
  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0年08月05日教育部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88699B 號令修正
  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7.民國113年11月1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51
  66A 號令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