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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36736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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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4年01月2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008296B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10條;並自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
  例施行之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5年09月26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093341B號令修
 正第三條之一
3.中華民國107年10月01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70105545B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2 條,名稱並修正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
 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112年10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36736A 號令
  修正「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施行細則
  」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