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06月30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00003346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4年03月31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41800102號函修正修正第五點第9款、第九點及刪除第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108年04月25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081800285 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09年05月13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1091800346號函修正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研秘字第 1111801049 號函修正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