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4年07月20日資圖閱字第 1040003496 號令發布全文8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資圖閱字第 104000649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3.中華民國105年2月5日資圖閱字第 1050000662 號令修正法部全文8點
,並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06年4月20日資圖閱字第 10600015471 號修正,並自即日
起生效
5.中華民國106年6月26日資圖閱字第 1060002745 號修正第四點,並自
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107年1月22日資圖閱字第 1070000021 號修正第四點及第七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7.中華民國109年2月11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資圖閱字第10900005011號令
修正發布第2點、第4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8.中華民國112年4月18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資圖閱字第1120001537號令
修正第4點、第5點,自即日生效。
9.中華民國115年6月9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資圖閱字第1150002386A號令
修正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