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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因公派員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20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04 年 08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人(三)字第1040017239號 函
法規體系: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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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年6月11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20050869號 函 訂定
2.中華民國103年09月04日教育部臺教人(三)字第1020050869號函修正,
  並自102年01月01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4年08月20日臺教人(三)字第 1040017239 號 函 修正,並
  自即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04年8月20日臺教人(三)字第1040017239號函修正部分條文
 ,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