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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教育部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臺教資(五)字第 1122705080 號函
法規體系: 資訊及科技教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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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四年六月十號臺教法(五)字第 1040076767 號函,訂定發
  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十四日教育部臺教資(五)字第 1060021194 號
  函修正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二十八日教育部臺教資(五)字第 1100061683 號
  函修正「教育部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設置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
  起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七日教育部臺教資(五)字第 1112701333 號函
  修正「教育部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設置要點」規定 (修正規定及修正
  對照表如附件),並自即日起生效
5.中華民國112年02月06日教育部臺教資(五)字第 1122700390  號函修正
  第5點、第7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6.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教育部臺教資(五)字第 1122705080  號函修正
  第4點、第5點、第7點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