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4年11月26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132741B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106年03月0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04551B號令
修正,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並自即
日生效。
3.中華民國107年03月0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14984B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108年01月17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02491B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5.中華民國110年03月15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018368B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6.中華民國110年12月30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64795A號令
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7.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175A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