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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1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42797A號 令
法規體系: 國民及學前教育
立法理由: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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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十九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40154975B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5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三月十一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90016346B 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二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142797A 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第四條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