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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大學校院辦理單獨招收港澳學生作業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26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文(二)字第1060022645B號 令
法規體系: 國際及兩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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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105年4月26日臺教文(二)字第1050049428B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6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2.中華民國106年3月29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060022645B號令
  修正,並自即日生效。